增32企业终止IPO审查 含保利文化、万达商业地产
时间: 2014-07-02 09:40:34    来源: [ 观点网 ]

徽商银行、保利文化集团和大连万达商业地产等32家企业因未按规则要求报送预先披露材料,且申请文件中的财务资料超过有效期达3个月,被终止审查。

  观点网讯:根据中国证监会7月1日发布的《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及申请企业情况》显示,徽商银行、保利文化集团和大连万达商业地产等32家企业因未按规则要求报送预先披露材料,且申请文件中的财务资料超过有效期达3个月,被终止审查。

  今年以来IPO终止审查的企业总数达到129家,除了上述32家之外,还有97家主动撤回申请材料。

  截至7月1日,证监会已受理的IPO在审企业中,已经637家预先披露IPO招股书申报稿,其中已经通过发审会审核的企业为40家,其余597家尚未过会。在这597家企业中,属于正常审核状态的仅有8家,中止审核多达589家。造成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招股材料中的财务资料过期,需要更新。

  绝大多数在审企业招股书中的财务资料截止到去年年报,按照规则有效期为半年。这些招股书因此在6月30日失效。存在这种情况的在审企业有568家,须待发行人补齐财务资料之后才能按程序恢复排队审核。

  此外,还有11家企业因为中介机构相关签字人员发生变动而暂时中止审查,另有10家企业因中介机构存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执业行为受限的状况而中止审查。

  据悉,证监会曾在6月24日表示,今后,新受理的企业一经受理即要进行预披露。从7月1日开始,受理待审企业和预披露企业的数量将会一致。预披露时间比过去提前,目的是督促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在申报时就认真负责履行信息披露责任,加强社会监督。

  根据相关规定,招股说明书预先披露后,发行人相关信息及财务数据不得随意更改。审核中如发现发行人申请材料中记载的信息自相矛盾、或就同一事实前后存在不同表示且有实质性差异的,将中止审核,并在12个月内不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推荐的发行申请。安排上发审会前,预披露企业还要经过反馈会、见面会、初审会等若干环节,预披露企业不会马上安排上发审会审核。


(发稿:见习编辑 黄银桥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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