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18日,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公告宣布,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SuperbWealthyGroupLimited作为借款人,公司作为保证人及一间银行作为贷款人订立一项贷款融资协议,据此,贷款人根据该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向借款人提供一项本金额最多达6410万美元的三年期贷款融资。
公告显示,该融资将用以拨付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一般营运资金所需。该协议规定,倘公司的控股股东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不再实益拥有新世界中国最少51%股份或投票权,则将发生违约事件。
在上述违约事件发生之时或之后任何时间,贷款人可宣布该融资项下的全部或部份贷款连同应计利息及所有其他根据该协议应计及尚欠的金额须即时到期偿付,而该融资将告终止。于本公告日期,新世界发展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9.65%的应占权益。
另外,6月16日,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及义荣企业有限公司发布联合公告,就新世界发展提出私有化建议召开的法院会议,获得99.84%投票的新世界中国独立股东股份赞成,反对票占0.16%。
不过,由于到场投票赞成建议的股东只有255人,少于反对的494人,因此私有化建议被否决。根据收购守则,新世界发展及一致行动人士在未来12个月内,不可再提出私有化,除非得到执行人员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