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26日晚,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宣布,该公司拟与浙江桐乡市鑫达投资有限公司、桐乡市瑞丰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新湖中宝持有的桐乡新湖升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款共计3.07亿元。
公告显示,交易标的桐乡新湖注册资本为1.93亿元,为新湖中宝全资附属公司,经营项目主要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装潢材料的销售;室内装潢。
截至2013年底,桐乡新湖净资产2.26亿元,营收1160.29万元,净亏损2367.42万元;截至今年4月底,净资产2.15亿元,1-4月营收1068.49万元,净亏损1696.56万元。
本次转让,桐乡鑫达受让90%,桐乡瑞丰受让10%,受让股权的对价为3.07亿元,冲抵应收和应付款项后,新湖中宝应收股权转让款共计1.9亿元。
股权对价不含新湖中宝一、二期未售商铺及车位资产净值。同时股权转让基准日起至股权转让完成之日止,桐乡新湖因开发三期及项目东南角待开发土地引发的债务由受让方承担。
新湖中宝称,其于2006年投资成立桐乡新湖,其开发项目为桐乡新湖·香格里拉,目前处于收尾阶段。本次交易能实现利润约9000万元,并有利于该公司清理尾盘项目,集中力量经营其他重要地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