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5月14日公告称,公司与一间银行订立一份融资函件,将最多达3亿港元的现有定期贷款融资的最后到期日延长至2017年5月22日,惟须受融资函件的条款及条件所规限。
越秀地产称,根据融资函件的条款及条件,公司已向贷款人承诺,将促使公司控股股东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一直维持不少于公司已发行有投票权股份35%的直接或间接权益及对公司有效管理控制权。截至目前,越秀企业实益拥有越秀地产合共约49.67%的已发行股份。
从公开信息来看,近一个多月来越秀地产资本市场动作频繁。此前于3月30日,越秀地产公告称其与一家银行订立融资函件,获得该行为其提供的4亿港元三年期贷款融资。随后的4月2日越秀地产又获得最多达8000万美元的24个月定期贷款融资。4月23日,越秀地产再次宣布新增最多达1.8亿港元的银行定期贷款融资,期限为36个月。
此外,5月9日越秀地产公布其4月份的合同销售数据,其4月当月实现合同销售金额11.79亿,合同销售面积7.5万平方米,同比上升69%和52%。
截至4月底,越秀地产今年首四月累计合同销售55.39亿,销售面积约42.81万平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4%和2%。
按照220亿元全年业绩目标计算,越秀今年首四月55.29亿元销售额完成了全年目标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