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就香港放宽“辣招”双倍印花税(DSD)的计算换楼退税期限制一事,5月13日,香港立法会《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表示,香港政府建议为“先买后卖”的换楼人士而设定的6个月换楼期限,由新置物业临时买卖合约签署日期计算,改为由签署售卖转易契日期计算。
根据新的修订,香港市民由目前签临时买卖合约后6个月内,出售旧有物业,可以免交双倍印花税,改为签署售卖转让契、即正式买卖合约才计算。并且,换楼人士要在签订买卖协议2年内提出退税的期限同步放宽,以照顾购买楼花的人士。
而以一份交易文书同时购入住宅及一个车位的买家,可获豁免该车位的双倍印花税。但是,买家必须是本港永久性居民。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在香港立法会会议上强调,上述政策调整只属技术修订,不会全面放松楼市调控措施。“决定对双倍从价印花税(DSD)的豁免条例做出技术性调整,此次调整是按照政府一贯政策作出,不代表政府对稳定楼市有所松懈。”
据悉,香港政府在2013年初推出“辣招”双倍印花税,抑制香港楼市的炒风。数据显示,推出“辣招”之后,2013年3月至今年1月,香港楼价大致平稳,升幅收窄至平均每月0.2%;小型单位的楼价在去年的升幅也比2012年的数字大幅下跌超过两成。
对于此次楼市政策放宽,市场分析多认为对房地产市场影响甚微。其中,德银就发表报告指,根据双倍印花税安排,换楼客要预先支付有关印花税,当6个月内卖出旧有物业才可获税务回赠,根据目前市况二手交投疲弱,何时成功出售旧有物业并不明朗,即使给予多出30至45日缓冲期分别亦不大。由于地产商为一手楼提供更有竞争力的定价、付款安排及优惠更佳,相信置业需求继续由二手市场流向一手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