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8日,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截至当天,根据按购股权计划行使新世界中国购股权,公司已合共发行52,000股新世界中国股份予新世界中国购股权持有人,行使价为每股新世界中国股份3.913港元。
因此,已发行新世界中国股份总数于2014年4月4日之8,678,975,311股新世界中国股份增至于本公告日期的8,679,027,311股新世界中国股份,而购股权计划项下的新世界中国购股权数目于2014年4月4日之33,635,639份减至于本公告日期之33,583,639份。
根据收购守则,新世界中国提醒公司的联系人、新世界发展或要约人(包括持有本公司相关证券5%或以上之股东、新世界发展或要约人),彼等须根据收购守则披露其于公司任何证券的买卖。
资料显示,3月14日,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与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发布联合公告称,新世界发展的全资附属公司义荣企业有限公司建议以协议安排的方式私有化新世界中国地产。同时,其建议撤销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上市地位。其建议每持3股供1股,供股价每股6.2港元(较停牌前收市价折让36.3%),发行不少于21.48亿股及不多于22.56亿股,藉此集资约133.16亿至139.9亿港元(未扣除开支)。
联合公告称,新世界中国未来发展将会有庞大资金需求。在无须遵守以独立公开上市公司形式来营运而涉及的有关规定的情况下,新世界中国得以利用新世界发展雄厚的财务实力,包括新世界发展以更具竞争力的融资条款筹集银行贷款的能力,为较大型物业发展项目提供资金。此外,于成为新世界发展的非上市全资附属公司后,将可取得新世界发展提供的集团内部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