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增持物美商业至53.4% 要约价26.65亿港元
作者: 见习编辑 张常旺     时间: 2014-03-05 10:08:39    来源: [ 观点网 ]

物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控制的物美商业已发行股本总额已由约40.88%增加至约53.41%。

  观点网讯: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联合公告称,物美控股全资附属公司拉萨智网及北京绿色于3月4日以合共1.28亿元认购北京网商的新股份(合共占其经扩大股本的64%),并为此订立及于同日完成认购协议。

  据悉,北京网商过去由物美商业的一名非执行董事吴坚忠拥有70%权益,并由另外两名非关联方各自拥有15%权益;完成后,吴坚忠持有北京网商的股本权益已摊薄至25.2%,而另外两名股东现时则各自持有北京网商5.4%的权益。

  而北京网商现时持有物美商业1.6亿股内资股,相当于全部内资股的约21.55%及物美商业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12.52%。

  另外,公告还提到,物美控股的财务顾问代表物美控股提出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以收购物美商业的全部已发行H股,要约的价值约为26.65亿港元。

  于完成后,物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包括北京卡斯特、北京京西、张文中、北京中胜、张斌先生、北京网商、拉萨智网及北京绿色),合共于6.83亿股内资股(相当于全部内资股的约91.70%及物美商业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53.30%)、及137万股H股(相当于全部H股的约0.26%及物美商业已发行股本总额的0.11%)中拥有权益。至此,物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控制的物美商业已发行股本总额已由约40.88%增加至约53.41%,按照上市规则需提全购。

  而物美控股已收到持有余下6183万股内资股的其他内资股股东各自发出的不可撤回承诺,表示不会接纳有关其内资股的要约,但要约将适用于余下5.35亿股H股,要约价为每股H股4.98港元,总价值约为26.65亿港元。

  针对此次要约收购,公告又指,物美控股的意向为物美商业将继续经营其现有主要业务。且物美控股无意于本联合公告日期后六个月内在日常业务过程以外重新调配物美商业雇员或固定资产。

  物美商业表示,物美控股拟于要约结束后维持物美商业在联交所的上市地位,并无意将本公司私有化。要约人将向联交所承诺采取适当步骤,以确保公众将一直持有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不少于25%。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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