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21日,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已接获建议有关分别修订2015年契约及2016年契约所必需的无撤回同意数目,以规管其2015年票据及2016年票据。
由于已取得所需同意,恒大地产宣布于2014年1月21日(纽约时间),公司及子公司有关担保人及花旗国际有限公司(作为2015年票据受托人)签立补充契约,使2015年票据建议遵照契约所载列条件生效。
另外,恒大及恒大子公司有关担保人及花旗国际有限公司(作为2016年票据受托人及抵押品代理人)签立补充契约,使2016年建议遵照契约所载列条件生效。
恒大方面表示,补充契约与公司的2018年票据的条款一致,目的是让公司获得本来未必能获得的商机,以及更符合公司发展状况及业务需要。
据悉,1月6日早间,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对有关2015年到期的13%优先票据及2016年到期以人民币计值并以美元结算的9.25%优先票据的同意征求。
公告披露,同意征求及建议的主要目的,旨在取得至少持有各未赎回2015年票据及2016年票据的本金总额大多数持有人同意对2015年契约及2016年契约若干条文作出修订,以令契约与恒大地产近期发行2018年到期的8.75%优先票据的条款一致。
2018年票据的条款乃根据分别于2010年1月及2011年1月发行的2015年票据及2016年票据的契约组合,以及按恒大地产当时的业务计划作出。
恒大地产已对2018年票据作出部分修订,按恒大目前及预期业务需要,并利用近年“高息”票据契约的市场发展状况更新契约组合,以让其获得本来未必能获得的商机,以及更符合该公司发展状况及业务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