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22日,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布该公司国有股转让的进展情况称,近日收到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市商务委转发<商务部关于原则同意弘毅(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对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批复>的通知》(沪商外资批[2014]216号。
该《通知》指出,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原则同意,弘毅股权投资受让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所持城投控股298,752,352股股份,共占总股本的10%。
根据该公司2013年4月8日公告,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00元,即标的股份转让对价合计约为人民币17.93亿元。
弘毅(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至其名下起36个月内不转让标的股份。而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城投总公司将持有城投控股1,362,745,675股A股股份,占城投控股总股本的比例为45.61%,仍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