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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德集团:公布有关横琴发展项目之合营安排
作者: 信德集团     时间: 2014-01-09 10:14:31    来源: [ 观点网 ]

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信德发展(中国)有限公司(「信德发展中国」)已于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与鹏瑞利横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者」)及信德发展中国之全资附属公司锦思发展有限公司(「锦思发展」)订立一项合营协议(「合营协议」)。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之公布(「该公布」),内容有关收购位于中国珠海市横琴新区,宗地编号为珠横国土储2013-04号之地块(「有关土地」)之国有土地使用权。

  除文义另有界定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所采用者具有相同涵义。本集团欣然宣布,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信德发展(中国)有限公司(「信德发展中国」)已于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与鹏瑞利横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者」)及信德发展中国之全资附属公司锦思发展有限公司(「锦思发展」)订立一项合营协议(「合营协议」),据此锦思发展将向信德发展中国及投资者配发若干新股(「配发予投资者之股份」),以令信德发展中国及投资者将分别持有锦思发展70%及30%之股权。锦思发展间接全资拥有珠海横琴信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者为一家境内项目公司并为将于有关土地上开发之综合发展项目之发展商。

  就本公司一切所知、所得资料及所信,并经一切合理查询后,投资者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于本公司之第三方且与本公司并无关连。投资者其中一名股东鹏瑞利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鹏瑞利房地产」)亦为北京市通州区(「北京通州」)一个综合物业发展项目之主要投资者,本集团于该发展项目的第一期及第二期分别拥有约24%及19.35%有效权益。

  根据合营协议,投资者将支付一笔相当于约人民币263,000,000元之金额,当中包括(a)配发予投资者之股份;及(b)向投资者转让由信德发展中国向锦思发展垫支之股东贷款之30%。预期本集团在与投资者组成该合营公司时不会录得重大损益,惟须待审核结果方可作实。

  于合营协议完成时,锦思发展将分别由信德发展中国及投资者拥有70%及30%。

  订立合营协议之理由及利益

  有关土地上之综合发展项目乃本公司在中国其中一个主要发展项目。横琴乃设计发展为一个以休闲旅游、商务服务、金融服务及文化创意为主导之经济特区,预期将与澳门之扩张相辅相成,与其共同为广大游客打造一个全方位多彩胜地。由于地处两个地区交汇处,交通方便,有关土地将直通横琴与澳门接界处之港口及商业设施,应处于集合广州、澳门及横琴多个铁路网络之未来交通要地。本集团认为有关土地可通过推出集办公室、酒店、商务公寓及商业元素于一体之综合项目(「横琴发展项目」),很好地利用未来交通枢纽优势。

  鹏瑞利房地产为一家可进行投资、开发、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及资本管理之综合性房地产公司。鹏瑞利房地产总部设于新加坡,专门在新加坡及中国开发大型综合性项目,而该等项目多与大型交通枢纽连接。鹏瑞利房地产目前在北京、渖阳、成都、西安、大连及佛山,拥有及管理合共楼面面积逾五百六十万平方米的房地产组合。该组合包括多个标志性商业综合发展项目,如北京通州、成都东站综合项目、西安北站综合项目及渖阳龙之梦综合项目。此外,鹏瑞利房地产之高级管理团队拥有在新加坡及中国发展及管理大型零售综合发展项目之丰富经验。

  继与鹏瑞利房地产于二零一二年在北京通州综合发展项目(本集团为投资方之一)上之合营联盟后,本公司相信伙拍鹏瑞利房地产进行横琴发展项目可再次让双方利用对方之长处及专长,有的放矢地打造综合物业。鹏瑞利房地产目前在中国多个快速发展的城市牵头多个类似项目,彼等在零售发展项目、租赁网络及消费者需求方面预期将为横琴发展项目创造可观价值。

  信德集团:公布有关横琴发展项目之合营安排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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