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30日,国家审计署网站公布,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69万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92万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6.65万亿元。
截至2013年6月底,中央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9.81万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00.72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2.31万亿元。
同时,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9万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6万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3万亿元。
从政府层级看,省级、市级、县级、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分别为1.77万亿元、4.84万亿元、3.95万亿元和3070.12亿元。
从未来偿债年度看,2013年7月至12月、2014年到期需偿还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分别占22.92%和21.89%,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到期需偿还的分别占17.06%、11.58%和7.79%,2018年及以后到期需偿还的占18.76%。
审计结果表明,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性债务的现状和资产与负债的相互关系看,目前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有的地方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