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新股份及关连交易
兹提述金地商置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年八月十八日之公布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年九月三十日之通函(“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i)认购新股份;及(ii)建议授出特别授权。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认购股份
根据认购协议,本公司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而瀚领有条件同意认购本公司与认购方可能于先决条件达成后之第五个营业日或之前所协定有关数目之认购股份,认购价为每股认购股份0.96港元。
董事会欣然宣布,待达成认购协议订明之先决条件后,本公司与认购方议定认购方将认购及本公司将发行155,347,498股股份(“经议定认购股份”),相当于(i)本公司于本公布日期已发行股本约1.71%;及(ii)本公司经发行及配发经议定认购股份扩大之已发行股本约1.68%。
所得款项用途
来自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约为149,100,000港元,拟将用作发展中国深圳威新科技园第三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