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16日,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发公告宣布,以3.34亿的价格,将持有的陕西广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90%的股权,出售给陕西博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款项将分两次支付,第一笔款项为自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金额55%的款项,即1.83亿元;广福置业归还对公司的1.09亿元借款。
而第二笔款项自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满一年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剩余45%的款项,暨人民币1.5亿元。
对于此次交易的影响,浙江广厦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存量商品房去化、加大销售力度的有力举措,有利于保障年度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同时,交易有利于加快资金回笼,增加浙江广厦的流动资金,集中资源加强重点项目开发。
资料显示,广福置业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即2012年12月31日的账面值为6388.39万元,评估值为3.91亿元,评估增值3.27亿元,增值率51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