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013年10月16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为三个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与福州联合实业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
其中,为子公司担保具体是指,为控股子公司金鑫泰置业,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2亿元提供担保;
同时,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向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而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因此,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次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另外,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还为子公司陕西实业,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2.6亿元贷款,提供担保。
而互保协议则具体是指,根据与相关单位的协商及资信调查情况,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联合实业续签互保协议,为双方开展银行授信及申办融资业务互相提供担保,互保额度为10000万元。
根据10月15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前9月销售预公告显示,预计前9月,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2亿元-3.9亿元,同比增30%-40%;基本每股盈利0.36元-0.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