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南钢厂二期保障房地块仅70方土壤重金属超标
作者: 见习编辑 郑鹏     时间: 2013-09-05 11:01:11    来源: [ 观点网 ]

其中经检测发现,二期项目重金属超标土壤仅有70立方米,拟单独剥离处理运往烧砖处理,从而让整体地块符合环境要求。

  观点网讯:9月5日消息,广州市环保局近日批准了南方钢厂(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中经检测发现,二期项目重金属超标土壤仅有70立方米,拟单独剥离处理运往烧砖处理,从而让整体地块符合环境要求。

  南方钢厂(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白云区机场高速公路与广花公路交界西侧(原南方钢厂内),规划总用地面积177306平方米,主要建设15栋20至34层住宅楼,配套1栋3层幼儿园,1栋2层垃圾转运站,1栋1层垃圾收集站以及地下1至2层的地下建筑(主要为地下停车场)。项目投资21.3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400万元。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环评单位为广东工业大学。

  由于项目用地原为工业用地,建设单位委托广东省生态环境和土壤研究所对土壤进行了污染调查,调查表明土壤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三级标准(三级标准即为保障农林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主要适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较大的高背景值和矿产附近等地除蔬菜地外的农田土壤)。

  不过,该地块部分区域锌、镍、镉、铜指标超过二级标准(二级标准即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主要适用于一般农田、蔬菜地、菜园、果园、牧场等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据《报告书》所述,超过二级标准的土方量约为70立方米,拟外运作为砖体烧制原料。经专家技术评审,认为通过上述措施,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不会对居住人群造成不良影响。

  广州市环保局在项目环评批复中也进一步要求,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落实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的各项要求,确保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不过有专家表示,环评中采用的土壤检测标准,为农业土壤《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其中只检测八项重金属和两项农药类有机物,而钢铁企业常见的致癌污染物“多环芳烃”并不在检测范围内,该标准从实用和科学角度来说,不适用于住宅用地的土壤检测。

  据悉,南方钢厂(一期)保障房重金属超标层引来社会各界的关注,当时环评报告提出需“解毒”处理的“毒土”有16万立方米之多。

  此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公开澄清称,经过专家再次检测,确认重金属微量超标的大概只有300多立方米,且将运至垃圾场覆土处理,受污染范围只是表土而已,深层土壤并无问题。



(审校:武瑾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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