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凯德商用产业有限公司(“凯德商用”或“本公司”)日期为2012年7月2日的公告。凯德商用於该公告中宣布,其已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订立一份有条件协议,以向凯德商用中国发展基金III(“凯德商用中国发展基金III”)转让其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黄浦区一个综合发展项目的66%实益权益,该发展项目包括一个零售商场及写字楼(“卢湾项目”)。
凯德商用谨此宣布,其已完成向凯德商用中国发展基金III转让其於卢湾项目的66%实益权益(“完成”)。
凯德商用中国发展基金III乃由凯德商用(作为发起人)於2012年成立的私募股权基金,基金规模达10亿美元。由於凯德商用持有凯德商用中国发展基金III 50%的股权,故凯德商用中国发展基金III为凯德商用的间接联营公司。於完成後,凯德商用中国发展基金III已於上海、成都、武汉及青岛五项零售资产投入约90%的资金。
预期完成将不会对凯德商用集团(包括凯德商用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每股有形资产净值或每股盈利造成重大影响。
於本公告日期,林明志先生为凯德商用的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并为凯德商用中国发展基金III的管理人CapitaMalls Fund Management Pte. Ltd.的董事。彼亦担任凯德商用中国发展基金III投资委员会的主席。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根据凯德商用於本公告日期的现有可得资料,於完成时,概无任何凯德商用董事或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惟彼等於凯德商用的股权则除外)。
凯德商用:完成向凯德商用中国发展基金III转让卢湾项目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