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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关于福建子公司信托计划的进展公告
作者: 阳光城     时间: 2013-06-20 17:22:06    来源: [ 观点网 ]

现该信托计划即将到期,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按照信托计划相关合同将本信托计划需兑付资金全部归集完毕。信托计划结束后,平安信托不再是公司及子公司债权人,公司将获得骏森投资100%股权及其持有福建公司48.44%股权。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201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批准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对公司子公司阳光城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公司”)设立信托计划以及本信托计划到期后一揽子相关事宜。

  本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不超过155,000万元:

  1、平安信托以信托计划资金受让项目公司福建公司股东福建骏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森投资”)100%股权并向其增资;骏森投资向福建公司在原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的基础上增资人民币153,000万元,福建公司其他股东(即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阳光房地产”)维持原出资金额。上述增资完成后,福建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320,000万元,公司及阳光房地产将合并持有其51.56%股权,福建骏森将持有其48.44%股权。

  2、阳光房地产以其持有对福建公司人民币210,000万元的应收债权认购劣后信托受益权,认购结束后,平安信托成为福建公司的债权人。

  现该信托计划即将到期,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按照信托计划相关合同将本信托计划需兑付资金全部归集完毕。信托计划结束后,平安信托不再是公司及子公司债权人,公司将获得骏森投资100%股权及其持有福建公司48.44%股权,上述事宜涉及相关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本信托计划结束前,公司合并持有福建公司51.56%股权,福建公司为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单位;本信托计划结束后,公司将合并持有骏森投资100%股权及福建公司100%股权,骏森投资将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单位,福建公司继续为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单位。

  特此公告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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