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3年5月20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发行於2016年到期的优先票据。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3年5月2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人与BofA MerrillLynch、德意志银行、滙丰及苏格兰皇家银行就发行於2016年到期的人民币800,000,000元9.50%优先票据订立购买协议。
提呈发售及出售票据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估计开支後将约为人民币780,000,000元。本公司拟将票据的所得款项用作为其现有债务进行再融资。
本公司已接获香港联交所就透过仅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债项的方式进行票据发行及上市发出的符合资格函件。香港联交所不会就函件所作出的任何声明、所表达的意见或所载列的报告的准确性承担责任。票据获香港联交所接纳及任何票据於香港联交所上报价不应被视为本公司或票据的价值指标。
宝龙地产:发行于2016年到期的人民币8亿元9.50%优先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