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就上月“御海·南湾”项目土地被宣告修改行为无效后,5月15日,华人置业集团发布公告表示,公司全资附属公司Moon Ocean联同“御海·南湾”的两名买方就土地修改无效的决定向澳门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公告显示,Moon Ocean及上述买方在上诉中提出申请,要求搁置有关土地修改无效的决定的上诉程序,直到该决定(澳门行政长官宣告早前澳门行政长官于2006年3月确认同意土地转让以及土地批给合同的相关修改的行为无效)在2012年9月14日提出的上诉作为最终裁决为止。
据悉,上述"御海·南湾"项目所占地块,于2006年由华人置业所持有的Moon Ocean公司购得,早前澳门行政长官在2006年3月确认同意土地转让,及土地批给。后华人置业用该地块发展地产项目。2011年土地修改行为涉及将澳门土地住宅楼面面积由39.25万平方米增加至53.76万平方米,以及将有幅最初构成澳门土地一部份、地盘面积约1282平方米的小型土地,交换为八幅毗邻、地盘总面积约5204平方米小型土地。
而去年,澳门行政长官办公室发出通知,其2011年给出的修改行为无效的决定,对此,华人置业全资附属公司Moon Ocean已于去年8月28日向澳门行政长官办公室提交声明异议,并于当年9月14日表示就该修改行为无效的决定提出上述。
但华人置业集团今年4月16日的公告显示,其全资附属公司Moon Ocean再次接获由澳门土地工务运输局发出的通知,表示澳门行政长官已于4月9日宣告,其早前确认同意的2011年修改行为无效。为此,华人置业此次公告表示向澳门中级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