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15日,上海证大房地产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作为借方与一家财务机构(作为贷方)订立一项融资协议。
该融资协议根据其条款及条件可提供最高达3亿港元的定期贷款,融资协议最后到期日为首个提款日起计36个月。
根据融资协议,倘上海证大的控股股东兼执行董事戴志康先生不再直接或间接拥有上海证大已发行股本及拥有权益35%或以上,或不再为上海证大的单一最大股东,或不再为该公司的执行董事,则构成违约事件。
公告指出,若发生违约事件后,贷方可宣布融资终止,而融资项下所有债务连同应计利息将即时到期及应予偿还。截至本公布日期,控股股东实益拥有公司已发行股本合共约46.26%。
关于上海证大,最受关注的莫过于持续了一年多的外滩地王事件。4月24日上午,持续一年多的外滩地王事件终于宣判。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原告复星集团胜诉。同时,被告SOHO中国、绿城、上海证大代理律师表示将继续上诉。
4月26日,上海证大董事长戴志康在微博回应外滩地王一审判决,表示证大和SOHO中国正进一步积极协商,将采取各种必要措施以达成交易目的。
其指出外滩地王交易对于SOHO中国而言是物有所值的,而上海证大亦会本着诚信的原则,通过各种途径来配合SOHO中国的行动,以保障SOHO中国在该次交易中的经济利益。
其续称,公司相信该案的判决不会对上海证大的财务、资金和运营造成任何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