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本公司于二零一三年二月八日就建议分拆刊发的公告(「该公告」)。除非另有所指,本公告所采用之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建议分拆及合和香港房地产股份认购权计划
于二零一三年二月八日,合和香港房地产透过其指定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保荐人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及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按英文名称字母顺序排列)向联交所递交上市申请(A1表格),申请批准已发行及根据全球发售将予发行的合和香港房地产股份以及因行使根据合和香港房地产拟采纳之股份认购权计划(「合和香港房地产股份认购权计划」)授出之股份认购权而发行的合和香港房地产股份在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
建议分拆及合和香港房地产股份认购权计划等事项须获得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目前拟订于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举行)(「股东特别大会」)批准,方可作实。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将适时寄发予股东。
建议分拆及合和香港房地产股份认购权计划等事项须获得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目前拟订于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举行)(「股东特别大会」)批准,方可作实。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将适时寄发予股东。
为确定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资格,本公司将于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星期二)至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星期四)(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确保有权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投票,所有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最迟须于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之股份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
合和实业:分拆/主要交易/暂停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或更改暂停办理过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