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严格控制临海高层建筑高度
作者: 见习编辑 郑鹏     时间: 2013-05-01 23:38:45    来源: [ 观点网 ]

面临海岸的建筑物的规划建设应当遵循低建筑容积率、低建筑密度、高绿化率的原则,严格控制高层建筑。

  观点网讯:5月1日,海南省正式实施《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要求面临海岸的建筑物的规划建设应严格控制高层建筑,严控海岸带开发强度。

  《规定》明确要求,沿海区域自平均大潮高潮线起向陆地延伸最少200米范围内、特殊岸段100米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具体界线由海南省省人民政府确定;因重大建设项目需要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的,应当报海南省人民政府审批。

  同时,面临海岸的建筑物的规划建设应当遵循低建筑容积率、低建筑密度、高绿化率的原则,严格控制高层建筑。

  海岸带范围内规划用于临港经济区建设的土地资源,应当坚持大产业布局、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实施海岸带土地资源的高效开发。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海南沿海经济发展较快,但是海岸开发与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沿海房地产大面积开发造成海岸线资源破坏,因此立法规范海岸带开发行为非常迫切。



(审校:劳蓉蓉)
24小时热点>>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info(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