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副总经理离任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4月17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徐逸波先生,副总经理楼晓英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徐逸波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楼晓英女士应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后生效。辞职后,徐逸波先生仍将继续担任公司子公司杭州中尚蓝达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楼晓英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徐逸波先生持有的50,000股公司股票,楼晓英女士持有的49,600股公司股票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徐逸波先生、楼晓英女士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进行了良好的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董事会对徐逸波先生、楼晓英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总经理助理的事项
经公司总经理陶椿女士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银海先生、韩轩刚先生、田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