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六日,董事会接获中国五矿集团(为本公司之最终控股股东)通知,因其内部重组进行之该转让已告完成,本公司股权架构因此有所变动。
根据内部重组计划,中国五矿集团已转让其於香港五矿之全部实益股份权益予五矿股份(“该转让”)。於该转让前,中国五矿集团透过其三间全资附属公司(即香港五矿、五矿资本及June Glory)持有本公司合共约62.05%控股权益。於该转让完成後,中国五矿集团透过额外两间居间公司:即五金制品(为中国五矿集团之全资附属公司)以及五矿股份(中国五矿集团持有其87.5%权益之附属公司)持有於本公司之控股权益。因此,中国五矿集团於本公司持有合共约62.05%控股权益维持不变,而中国五矿集团仍为本公司之最终控股股东。
於该转让前,五矿股份已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或任何获其转授权力的执行人员给予豁免,五矿股份毋需履行因该转让而根据《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购回守则》就本公司股份作出全面收购建议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