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现有项目的进度情况和资金需求,2013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新增融资进行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给予如下授权:
1、同意在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新增融资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2、担保方式可以是信用担保或以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的股权、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在建工程等)担保。
3、上述担保包括以下情况:
(1)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的担保;
(2)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的担保;
(3)担保对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4、为持股比例在9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时,担保金额占该公司融资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在该公司的持股比例。
5、以上融资担保分笔实施之时,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鉴于以上被担保单位和担保金额系公司根据项目开发计划所进行的估算,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差异。因此,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担保总额度内,对具体被担保单位或担保金额进行调整。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