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协议
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万达商业地产及要约人(作为买方)与陈先生(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Ever Good(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由陈先生全资拥有)(均作为卖方)就买卖若干股份及可换股债券(相当於本公司合共65%权益)订立买卖协议。买卖协议须待(其中包括)完成出售协议及该等交易获独立股东批准後,方可作实。进一步条款及条件载於“(A)买卖协议”一节。
出售事项—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关连交易及特别交易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本公司与陈先生及其全资拥有之两家公司(即Zhizun及Onu)订立出售协议,内容有关(1)本公司按Amazing Wise出售代价向Zhizun出售Amazing Wise出售股份;(2)本公司按出售集团代价向Onu出售出售集团股份;及(3)本公司按贷款代价向Onu出售股东贷款。
出售代价将以下列方式支付:
(A)抵销本公司因赎回陈先生持有之本公司本金额为1,311,000,000港元之尚未转换可换股债券而结欠陈先生之款项;及
(B)陈先生以现金支付541,979.42港元。
出售事项须待(其中包括)完成买卖协议之所有先决条件(不包括与出售协议有关之条件)已获达成或豁免後,方可作实。买卖协议及出售协议须同时完成。
於出售事项完成後,本公司及Zhizun将分别持有Amazing Wise之53%股份及47%股份。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本公司与Zhizun、陈先生及Amazing Wise订立股东协议。陈先生将担保Zhizun履行其於股东协议下之责任。出售协议及股东协议之进一步详情载於“(B)出售事项—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关连交易及特别交易”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