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地区8月1日起扩至全国
作者: 莳炻     时间: 2013-04-11 09:38:37    来源: [ 观点网 ]

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把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现代服务业试点。

  观点网讯:4月1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并逐步在全国推行,解决因局部地区试点导致的政策差异和税收征管风险等问题。

  从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把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现代服务业试点。另外,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会议指出,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去年1月启动试点以来,中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负担得到减轻,促进了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有利于解决税制不统一和重复征税问题。

  会议要求,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激发企业活力,不断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要跟踪分析试点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研究合理调整增值税分成比例,理顺中央与地方分配关系。各级政府要转变政风,倡俭治奢,过紧日子,把钱用在刀刃上,为推进“营改增”创造条件。

  去年12月,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安排2013年财政工作时曾表示,要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抓紧研究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全国试点的方案,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试点范围。

  同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主持召开的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也指出,各地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跟踪评估遇到的新情况,研究探索相关重大问题,抓紧制定扩大改革试点的具体方案,有序扩大试点范围,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改革试点。另外,根据国家和地方财力可能,逐步将营改增扩大到全国。

  李克强还强调,推进营改增是从大局着眼、细处入手、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举措,这不是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简单转换,而是重大制度创新。通过将营业税逐步改为增值税,基本消除这方面重复征税并实现公平税负,做到对货物和服务统一征税,有利于防止重产品、轻服务的问题。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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