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13年4月3日,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厦门禹洲集团地产与卖方及福建省正和钢管(作为担保人)(各自为独立第三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书,据此,厦门禹洲集团地产已同意以代价人民币612,000,000元(将根据政府厘定的可售建筑面积予以调整)向卖方收购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
由於有关交易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於25%,故交易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禹洲地产:收购漳州市瑞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