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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时评:为何广东新国五条细则“又粗又戏”
作者: 梁嘉欣     时间: 2013-03-28 01:11:21    来源: [ 观点网 ]

虽然是粗则,但也给其余各省乃至各地级市制造了一定压力,催促其加快出台细则的步伐。

  观点网 梁嘉欣 “第一次吃螃蟹的人是很可佩服的,不是勇士谁敢去吃它呢?”

  在这一轮调控里,广东省抢当了一回“勇士”,率先公布首个“新国五条”实施细则方案。然而,这一细则方案却被外界评为“粗则”,只是原则性表态,无干货。“这个细则真够‘戏’!”作出上述评论的理由很简单--细则内容如同“新国五条”的复制版。

  不妨再来回顾一下广东版细则的内容:广深于3月底前公布房价控制目标;广深佛珠继续执行限购,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坚决抑制投资投机购房需求;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个人住房信息联网。

  不难发现,此前惹得全城热议多时的20%个税征收,在这个细则中并没有作出更多明确的表述,而关于房产税试点更没有涉猎。至于限购方面,虽然明文点名“广深佛珠”,然目前广东仅有上述四城实施限购,新出的细则亦只能说明限购仅在原有基础上加紧而已。

  显然这样含糊不具的细则并不能令市场满意。对于“细则不细”,广东省房协相关负责人也对外作出了回应称,作为承上启下的中间环节,省级细则不可能太细太具体,再加上部委的细则还未出台,另外,国五条也强调要保护刚需,未来政策的看头在于各地如何在执行环节细化。

  同时,亦有报道引述接近住建部的人士的话透露,住建部已经开始强化收集、研究国五条出台后对市场影响的数据,同时,针对备受争议的“20%售房个税”一条,也收到来自各方的建议,在和相关部门研究落地细则时,也格外谨慎,以免误伤刚需。

  勿忘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广东省共有21个设区市,其实,跳开“细则”变“粗则”再来考虑,假设广东省政府在出台细则之时便规定了全省内实施方案明细,是否也会犯了“一刀切”的错误,届时将或会违背了调控的初衷而误伤到更多的刚需?

  不过,虽然是粗则,但也给其余各省乃至各地级市制造了一定压力,催促其加快出台细则的步伐,当然,也让其更注重实施方案的研讨与制定。

  “太严了,市场反应太大;太松了,又担心压不住房价,被问责。”这大概也描述了当下地级市政府最纠结的心态。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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