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31日晚,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福州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通知未直接提及二手房交易征收20%差额个税,但通知强调严格贯彻落实“国五条”精神。
通知指出,2013年福州市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该新政从31日起实施。
同时,2013年福州市将在五城区严格实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和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据通知透露,福州将加大住房用地供应量,2013年度全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约160公顷,比过去五年实际平均供应量增长15%,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同时明确商品住房预售管理,商品住房预售方案应确定明确合理的交房时限和违约责任。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坚决查处未批先售、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和一房一价报备制度。
福州出台的国五条实施细,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的各项政策,将执行二手房交易征收20%差额个税政策,至于何时执行,如何操作,有待于具体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