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国五条细则 二手房将征20%个税
作者: 见习编辑 郑鹏     时间: 2013-04-01 09:33:12    来源: [ 观点网 ]

2013年福州市将在五城区严格实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和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观点网讯:3月31日晚,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福州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通知未直接提及二手房交易征收20%差额个税,但通知强调严格贯彻落实“国五条”精神。

  通知指出,2013年福州市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该新政从31日起实施。

  同时,2013年福州市将在五城区严格实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和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据通知透露,福州将加大住房用地供应量,2013年度全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约160公顷,比过去五年实际平均供应量增长15%,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同时明确商品住房预售管理,商品住房预售方案应确定明确合理的交房时限和违约责任。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坚决查处未批先售、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和一房一价报备制度。

  福州出台的国五条实施细,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的各项政策,将执行二手房交易征收20%差额个税政策,至于何时执行,如何操作,有待于具体的实施意见。



(审校:劳蓉蓉)
24小时热点>>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info(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