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虹:自用5年以上唯一住房应免征个税
作者: 刘满桃     时间: 2013-03-07 10:38:12    来源: [ 观点网 ]

秦虹指出,2006年国税总局的文件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实际上对改善性需求有一定的优惠,应继续坚持执行。

  观点网讯:3月6日,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楼市调控新政策中关于“个人转让住房严格征收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应切实达到“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的政策目的,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秦虹指出,2006年国税总局的文件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实际上对改善性需求有一定的优惠,应继续坚持执行。

  其认为,房产转让过程的税收本该由卖方承担,会不会直接或变相转嫁给买方,主要取决于当地市场的供求关系。当供应短缺时,一般由卖方决定价格,税较容易转嫁,相反则难以转嫁。在一线城市二手房的规模与新房相当,且由于城市规模大,二手房所处的位置优越,供给有刚性,所以就相对容易转嫁。

  此外,秦虹预测,新政策出台后,短期看,成交量的变动将大于价格的变化。主要是二手房市场会出现暂时波动,尤其是二手房交易规模较大的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大家因为恐慌,争相交易,导致交易量上升,后续随着政策落实,会出现观望,成交会下降。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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