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刊发。
董事会谨此宣布,盈鸿(本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怡博作为卖方、出售公司(本公司拥有90%之附属公司)及项目公司(本公司拥有90%之附属公司)于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交易时段后)与买方(一名独立第三方)订立框架协议,据此,卖方将向买方的全资附属公司出售其持有出售公司的全部权益(占出售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惟须待正式买卖协议签署后,方告作实。
倘若建议出售事项落实,而订约各方签署正式买卖协议,该宗交易可能构成上市规则所指本公司的非常重大出售事项。
廖创兴企业:有关建议出售贵隆有限公司权益的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