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
本次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是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所持有的北京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所持有的北京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的评估对象为北京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评估范围为北京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
四、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
2012 年12 月31 日
六、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
七、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
在评估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北京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资产账面价值为103,446.34万元,负债账面价值85,238.00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18,208.34万元;评估后,总资产为107,268.96万元,负债为85,238.00万元,净资产为22,030.96万元;总资产评估值比账面价值增值3,822.62万元,增值率为3.70%;净资产评估值比账面价值增值3,822.62万元,增值率为20.99%。
亿城股份:拟转让其所持有的北京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