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拟进行有担保优先票据的国际发售。
建议发行票据之完成须视乎市况及投资者兴趣而定。按照拟议,票据将由附属公司担保人担保。美银美林及花旗作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负责经办建议发行票据。本公司拟运用发行票据所得款项为其现有债务再融资、为现有及新增物业发展项目(包括土地款及建筑费)提供资金以及作其他一般企业用途。本公司或会因应市况变化而调整上述计划,并因而重新调配所得款项用途。
票据已原则上获准於新交所上市及报价。票据获准於新交所公开上市及报价不应视为本公司或票据的价值指标。新交所概不就本公告内容承担任何责任。
由於截至本公告日期尚未就建议发行票据订立任何具约束力的协议,建议发行票据不一定会实行。本公司投资者及股东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倘签订购买协议,本公司将就建议发行票据另行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