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地产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雅戈尔置业公司于近日与宁波维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置业公司”)签署《鄞州区古林镇薛家片区IV-3-3地块合作合同》,参与项目公司的增资扩股,以现金出资16,500万元持有其30%股权,共同开发宁波市鄞州区古林镇薛家片区IV-3-3地块。
(二)审议情况
由于该项投资金额为16,500万元,根据《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条“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对以下情况具有决策权:(一)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比例的对外投资;..”的规定,该事项由公司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三)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