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17日晚间,新世界中国地产公布,公司作为借款人于今日与一组银行及金融机构订立融资协议。
据此,贷款人根据该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向新世界中国地产提供本金额为9.2亿港元的一项有期贷款融资,为期3年,而该融资将用作拨付新世界中国地产及其附属公司的一般营运资金所需。
另根据融资协议规定,如新世界中国地产控股股东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新世界发展」)不是或不再拥有公司已发行股本至少51%(附带至少51%投票权),则将构成一项违约事件。在该违约事件之时或之后任何时间,贷款人可宣布融资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份贷款连同应计利息及所有根据融资协议应计或未偿还负债将即时到期及须予支付,而该融资将告终止。
于本公告日期,新世界发展持有新世界中国地产已发行股本约69.83%的应占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