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首批公租房试点分配 无收入及户籍限制
作者: 刘满桃     时间: 2012-12-04 10:33:54    来源: [ 观点网 ]

相对于廉租房申请标准,济南市公租房“准入门槛”大幅降低,没有了收入限制、户籍限制,放宽了住房困难标准和年龄条件。

  观点网讯:近日,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表示,济南市有关申请和配租公租房的相关政策标准出台,从12月1日开始,首批17个项目6110套(间)房源将面向全市企业进行试点分配,且申请门槛低、外地户口也可申请。

  该局表示,相对于廉租房申请标准,济南市公租房“准入门槛”大幅降低,没有了收入限制、户籍限制,放宽了住房困难标准和年龄条件。

  据了解,济南公租房的分配标准为:引进人才和家庭成员3人(含)以上或单亲家庭带1名异性子女的,配置二室户住房;家庭成员2人(含)以下和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口单身人员,配置一室户住房;外来单身职工住房配置为多人合租,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限1次最长5年,期满符合条件的可续租。

  而在公租房租金标准上,该政策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交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不高于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其他申请人不高于70%。

  另悉,济南市公租房遵循“谁投资,谁分配”原则,此次首批房源将采取定向分配的办法,配租工作于12月20日前完成。

  而6110套(间)房源分布在天桥区、长清区、高新区、章丘市、济阳县、平阴县和商河县。其中,天桥区磐苑新居445间公租房为政府收购房,全部以集体宿舍的方式,主要面向全市大中型企业单身职工进行分配;长清区乐天居474套公租房,主要面向长清大学科技园各高校教职员工中的住房困难户进行分配;济南市高新区管委会投资自建的沁园新居558套公租房、孙村片区1296间公租房,章丘市政府投资自建的1012套公租房,主要面向本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住房困难职工进行分配;其余由各县企业投资自建的公租房,主要面向本单位住房困难职工进行分配。

  按照计划,该次定向分配试点结束后,济南市将于明年1月7日至4月30日全面展开大规模的公租房申请受理工作,具体申报程序和配租房源将于今年12月25日前公布。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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