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首创置业9月20日宣布,公司与昆山创博盛拓股权投资管理及其他投资者就开设4个不同基金,即昆山创博盛信股权投资中心、昆山创博顺信股权投资中心、昆山创博统赢股权投资中心,及昆山创博富信股权投资中心,订立4份个别的有限合伙协议。
首创置业将持有创博盛拓的40%股权。除四份有限合伙协议各自的优先有限合伙人不同外,各有限合伙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大致类同。
根据有限合伙协议,基金的资本承担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每个基金资本承担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首创置业将投资合共人民币2.4亿元予四个基金,作为次级有限合伙人,每个基金投资人民币600万元。
公告还显示,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为由发出其营业执照当日起计十年。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将为由收益起算之日计两(2)年,并将于期限届满时解散。
基金将予投资各项目的投资期限不会超过由投资于该企业初步付款日期起计二十四个月,不包括投资企业应得的相应投资的任何提前终止或延期。
同时,各基金的业务范畴为投资、投资管理、作为财务顾问及提供经济资料,惟可按营业执照不时调整,并受其规限。
首创置业表示,此次开设基金乃建立融资平台,以提供集中资金、通过其专业知识及专业管理层挑选优质投资企业及高潜力项目的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