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关村建设,本公司持有其37,600万元股份,占其总股本的94%。)在建设银行建国支行(现变更为建设银行保利支行)的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14,500万元将于2012年5月25日到期。该笔贷款原担保方式为:由本公司和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润投资,与本公司系同一控制人下的关联公司)为14,500万元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同时本公司以位于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的中关村科贸中心五层部分房产抵押为14,5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
经协商贷款行,中关村建设还款1,500万元后续贷13,000万元,该笔续贷担保方式不变。经杜鸣联合房地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对中关村科贸中心五层部分房地产(建筑面积为5028.58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分摊的563.73平方米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物进行市场评估,评估总价为13,378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签署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需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要求,此项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