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7日,网上突传消息称,广州限购令再次升级,具体为“珠江新城、荔湾、白云、开发、黄埔区房管即日起暂停受理外籍人士及港澳台胞购买非居住物业。其他区暂未收到最新通告,由于政策细则仍在落实,执行以各区房管局执行为准。”
随后,有媒体报道称,广州黄浦区、荔湾区房管局都表示收到相关文件,并称外籍及港澳不能购买非居住性物业,包括商业用地建起的酒店公寓。
观点新媒体就此致电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黄文波,黄文波却表示,并未听闻此事,也并未收到或下发任何文件。
黄文波称,目前广州还是在按照此前国家统一发放的“限外令”执行,并没有其他的不同条令。其表示,也有可能只是把之前一直在执行的限外令再次强调一下,但绝无其他任何新的内容。
2010年11月15日,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规定,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