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回顾
收入本集团的收入主要包括(i)物业销售的除营业税后所得款项总额、(ii)投资物业已收及应收经常性收入总额、(iii)来自酒店房租、食物及饮品销售及其他配套服务的收入总额(当服务已确认提供)及(iv)物业管理费收入。收入主要来自四个业务分部:物业开发、物业投资、酒店营运及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于二零一一年的收入约人民币10,122.6百万元,较二零一零年约人民币7,465.9百万元大幅增加35.6%,此乃主要由于二零一一年物业销售的已交付总建筑楼面面积(「建筑面积」)大幅增加所致。
于二零一一年,物业开发、物业投资、酒店营运及物业管理服务的收入分别约为人民币9,815.4百万元、人民币138.6百万元、人民币70.2百万元及人民币98.4百万元。
物业开发
二零一一年物业开发收入由二零一零年约人民币7,221.1百万元,增加35.9%至约人民币9,815.4百万元,此乃主要由于已交付总建筑面积由二零一零年的784,116平方米,增加17.0%至二零一一年的917,777平方米所致。二零一一年的已交付总建筑面积增加,主要是由于本集团致力在其他高增长城市增加交付项目数目。
收入增加亦由于已售本集团物业的已确认平均售价(「均价」)增加。已确认物业均价由二零一零年每平方米人民币9,209元增加至二零一一年每平方米人民币10,695元,反映更优良的产品组合以及升级的城市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