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全力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
作者: 见习编辑 彭飞     时间: 2012-02-03 16:29:36    来源: [ 观点网 ]

在2011年财政决算清理期结束前,任何地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虚增成本费用,减少计提数额。

  观点网讯:2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区全力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政策,确保及时足额计提和有效使用。

  为实现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2011年7月,财政部、教育部曾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区自2011年1月1日起,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的教育资金,并实行按季预提,年终统一清算,但还是有个别地区存在落实不力问题。

  根据此次通知,财政部要求各地区在2011年财政决算清理期结束前,对2011年计提的教育资金进行统一清算,任何地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虚增成本费用,减少计提数额。

  财政部要求,2012年的教育资金也要严格按规定计提。各级财政部门在编制土地出让收支预算时,应充分考虑计提教育资金因素,单独编制教育资金收支预算,严格按规定按季预提教育资金,确保2012年教育资金及时足额计提。各地区不得降低计提比例、改变计提方式、虚增成本费用、拖延计提时间。

  财政部还强调,要切实保障教育资金有效使用,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将重点用于支持农村基础教育。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教育资金的收支监督管理,保障教育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和挪作他用,以切实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24小时热点>>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info(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