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上海当地媒体11月7日消息,《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即将出台,这意味着上海建设工程将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理“新政”。
根据该办法,上海保障性住宅工程等大型项目的总监,必须严格执行“一对一”,只能担任一项工程的监理。
“新政”要求,国家或者本市重点建设工程监理评标时,应当通过总监现场答辩的方式评估其业务能力。变更总监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且不能降低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等级。
与此同时,“新政”对监理收费制度作出了规范,监理收费标准将按照国家规定的上限执行,即按基准费率上浮20%计费。
此外,监理单位发现质量和安全事故隐患,未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或停工,或者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监理机构未及时报告的,将受到严厉处罚,直至吊销监理单位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