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011年10月27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对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人大常委会委员吴晓灵提到,长期采取限购政策与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相悖,应该更多地运用税收手段调节,用高额递减的增值收益税收和在扣除每人一定住房面积后开征存量房产税的方式加以调节。
对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则表示:“限购的问题,这个政策是个行政办法,是我们不得已而采取的办法,是房价高速上涨,其他手段都用了以后,都起了作用,但还差那么点火候才能把房价抑制住,至少是过高过快上涨的势头给抑制住,最后不得已出了这样一个限购的措施。”
姜伟新有表示,限购这招真是起了一些作用,不能说是主要作用。目前商品房的房价现在总体上趋于稳定,一些城市开始有下降的苗头了,一些二、三线城市还是在涨着,但是涨幅开始减小。
而就采取税收的办法,对房价,对需求和供给,包括对房价进行调节的问题,姜伟新称,现在确实有一个信息不是特别清楚的问题,我们正在努力建设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这个信息系统的建设老实说很艰难。
如果这个信息系统将来建立起来了,再加上银行系统、财政系统、税务系统的一些信息,再加上公安的一些信息系统,如果能统一起来,到一个平台上,就不必再采取限购这种行政色彩浓厚的办法。现在主要是基础的工作还不够,住房信息系统工作已经做了两年多了,正在艰难地进行着,我们努力把它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