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20日,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发布了《2011年青岛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各区分工情况》。青岛市七区五市全部都要建设保障房。
根据要求,6月底前,市南、市北、四方、李仓、崂山、城阳、黄岛七个区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不少于9900套。
其中,市南区不少于1636套;市北区不少于1789套;四方区不少于1803套;李沧区不少于1772套;崂山区不少于1060套;城阳区不少于1253套;黄岛区不少于587套。
另外,五市也被列入其中,即墨市不少于720套;胶州市不少于270套;胶南市不少于310套;平度市不少于140套;莱西市55套。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陈培新说,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积极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悠久,优先受理,优先审批,确保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陈培新还表示,鼓励利用自有国有存量建设用地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研发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为实现10月份全国联网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