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奥运官员寻求利用中国在奥运会奖牌上获得的成功,预计中国电视公司在未来奥运会转播权上的支出,将比它们为北京奥运会支付的低廉转播费高出至少10倍。
据信,中国的国家电视台──中央电视台(CCTV)为转播2008年奥运会支付了900万美元,而在此次转播中已创造了约4亿美元的广告收入。仅开幕式就吸引到了8.42亿本土观众。
国际奥委会(InternationalOlympicCommittee)营销总监蒂莫?朗姆(TimoLumme)表示,中国付给本届奥运会的转播费是捆绑在其与亚洲广播联盟(AsianBroadcastingUnion)签署的一份转播权协议中的。此项协议覆盖的是2000年至2008年的奥运会转播。
该协议是在中国获得2008年奥运会主办权之前签署的,那时中国并未赢得许多奥运奖牌。不过,国际奥委会那时已知道中国将申办奥运会。协议包括数届冬季和夏季奥运会的转播权,其对北京奥运会转播权的收费仅有1750万美元,据信中国分担其中约40%的费用。此外,中国还为新媒体转播权另外支付了费用。
朗姆表示,国际奥委会现在将与中国大陆和香港分别协商未来几届奥运会的转播权,预计收取的转播费数额将远远超过1亿美元。他表示:“很明显,时代已经改变。很多此类经济体——特别是中国和香港——正以更快的速度增长。”
尽管国际奥委会将不得不同一家处于垄断地位的国家广播机构进行协商,业内人士仍认为它处于有利位置,能够收取可观数额的转播费。
国际奥委会打算充分利用其所称的历史上最受瞩目的奥运会,并期待新的体育项目以及新媒体的介入能吸引到更年轻的观众。
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吸引了12亿观众,而4000万美国人收看了麦克尔?菲尔普斯(MichaelPhelps)在泳池中赢得创纪录的第8枚金牌。基于这些数据,国际奥委会相信,其在转播权方面的议价能力已有所增强,并对人口众多的国家寄予厚望。
朗姆表示,巴西已与国际奥委会签署一份单独的转播权协议,而不是作为与其它中南美国家的一揽子协议的一部分。巴西为2010年温哥华冬奥会及2012年伦敦奥运会签署的这份协议,据信价值6000万美元,大约是以往协议费用的6倍。
朗姆表示,人们普遍认为,中国运动员的表现有助于推动中国超越日本,成为亚洲最大的奥运广告市场,而中国应预料到自己未来将支付更多的转播权费用。
他表示:“仅就中国而言,我们得考虑收取上亿美元的转播费。我们必须要就这些事情与中国进行商讨。”
国际奥委会2005年至2008年的转播收入(包括2006年都灵冬奥会和此次的北京奥运会)为26亿美元。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为获得北京奥运会在美转播权支付了8.93亿美元,欧洲广播联盟(EuropeanBroadcastingUnion)支付了4.43亿美元,日本广播机构总计支付的转播费为1.80亿美元。国际奥委会预计,温哥华冬奥会及伦敦奥运会的转播收入将升至39亿美元左右。
由于2008年奥运会各项决赛在美国时间凌晨举行,因此NBC将这些赛事延迟至黄金时间播出。NBC吸引到的互联网观众数量比2004年雅典奥运会期间多了30倍。
朗姆表示,中国有1.02亿人通过互联网收看了本届奥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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