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8月18日刘翔退赛以来,媒体为此真的“热闹”了一场,各种评论纷纷出笼,但无外乎两种,一种是理解与支持者,一种是不理解不支持,至于各种的具体观点当然表现不一,大家近来也都看到了,我也没必要一一具体指出来,也不可能指出来。因为太多了。
我认为刘翔参赛与退赛,原因是很多的。他参赛的原因,我想大家的分析应该是对的,无论客观主观原因,都是合理的。
参赛的客观原因分析。他是得过各种跨栏冠军,包括上次的雅典奥运会冠军也得过,并破了世界纪录,而一举成为“飞人形象”或“民族英雄”,等等荣誉都往他身上堆。这次家门口的奥运会比赛能不参加吗?肯定说不过去,即使有伤也要参加。
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就是他的名气使他成为摇钱树,各路神仙都使招让他为他们生钱,刘翔本人也是乐意成为摇钱树的,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本无可厚非。他与一些商人或单位在之前签的约或合同,他不得不履行下去,只要他坚持到进入比赛,哪怕比赛刚开始不久终止比赛也不能算违约,因为此时各种门票收入及广告都在这之前完成了。他对得起各种商人或单位。所以当他退出之后,一些商人或单位也纷纷表示继续支持他,也就可以理解了。
另一客观原因,就是他身体有时还可以参加比赛,身体并不总是处于不好的状况的。何况给他就医的并不是一般的医生,有了这个有力保障,再加上身体有时还能活动,所以他才决定还是参加奥运会比赛。凭他的个性与年轻人特有好胜性格,再加上一些侥幸心理,也许只要十几秒钟不痛或不太痛就可以过关了,为何不去试一试呢?于是抱着这种心理,他真的去试了,而且还跑了五米。这是真实的,我认为没有理由认为他是故意的。他当时的确犯脚痛病了,而且还不轻。
参赛的主观原因,也有一些,凡是运动员,没有不想得冠军的,凡是进入奥运参赛资格的,没有谁不想得金牌的,得金牌恐怕是最大的动力,至于说爱国呀,为国争光呀,等等动力,也有一些,但恐怕不是最大动力,那是作为宣传用的,也应该。我们知道,一旦得了奥运冠军,其身份可谓天文数字,你说,这种吸引力有谁能比?有何种东西能比?现在有哪一个世界冠军不是百万千亿万富翁富“婆”富女士富小姐富公子的?一些世界冠军们除了自身利益、一些有关商人或单位利益、一些应上交的于国于民有利的税收外,还能于国于民有何贡献?当然有些世界冠军们也做了大量的公益事业。我认为这是应该的。不过,我们也不能太苛求他们了,因为他们毕竟是运动员,不是国家领导人。他们的一些既得利益,如果是合理合法的,也是应该保护的。
现在再来谈刘翔退赛原因吧。
主要是客观原因造成的。毕竟脚痛得很严重,几乎不能动弹。
但如果仅仅是痛,还是可以完成以下动作的。
但为什么这种比赛由于脚痛而不能进行下去呢?恐怕要从其它原因来分析了。
如果不假思索地指责他怕这怕那或怕死,恐怕也太简单了。或出于母性的胸怀而同情也是难以服人的。
那么到底如何看待刘翔的这一表面有违常理的退赛行为呢?我们不说他背后的“1356”数字的深刻寓意(背上或担上13亿人56个民族的重托与期翼),既然刘翔毅然而又十分痛苦地宣布退出奥运会这一“冒天下之大不韪”的行为已发生了,我们就应该十分冷静地下来想一想了。我想作为年轻气盛、正处于所谓“巅峰”状况的刘翔的退赛行为,我想可能是有其合理理由的。
说实话,开始由于不了解他,也不了解体育规则,只是凭为人道理,我对他的退赛也是保持沉默的。如果要我在当时发表看法,也只能从一般做人道理来谈论,但不会很具体地涉及到他的退赛行为。即使涉及,最多只是不太理解或深表遗憾而已。
今天上午终于真正弄明白刘翔为什么不得不退出比赛的原因了,其实很简单,就是跨栏比赛是有规则的(见附录)。
根据国际田径联合会(IAAF)之规则,男子110米跨栏规定“除故意用手推或用脚踢倒栏架外,身体其它部位碰倒栏架不算犯规。”这就说得很明白了。如果刘翔由于脚痛,而不能跨栏,而按一些观众要求那样那怕把栏架全部推倒也要走完110米,才算对得住亿万人民或现场及电视机前所有纷丝观众的话,那么按照上面规定,只要刘翔敢故意(不故意他脚痛如何跨栏,他当时连站起来就困难,你叫他如何迈腿去跨?就算他只用一只脚去蹦,然而“男子110米跨栏的栏高为1067毫米(mm)”,即1米多高,恐怕这个世界还没有人能用一只脚能蹦得过去的。起码我没有见过或看过这种先例等资料。
现在的问题是,是否允许用一只脚去蹦?我们这些非专业人员真的还不太了解体育规则。刚才提到的用一只脚去蹦是否允许就是一个问题。
如果允许,是否蹦得过去?是另一个问题。
如果蹦得过去,是否能蹦完所有栏杆而不犯规,则又是一个问题。
从这些问题,却引出了我的主观原因分析。如果能用一只脚去蹦,我倒认为刘翔是不应该退赛的。我虽然18日那天没有收看比赛实况,但从事后的转播刘翔当时痛苦表情画面及其介绍来看,当时的刘翔的确是痛得难以站立。但能否及时进行治疗护理?等几秒后,如果疼痛减轻了,可以站立起来了(那怕还有点痛)再用一只不痛的脚去蹦,是否可以呢?如果允许一只去蹦,而不去蹦,我认为这要从主观方面来找原因了。至于用一只脚去蹦,如果蹦不过去而拌倒栏杆,只要不是故意的,我想也不会作为犯规而取消参赛资格。只可惜,我不知道有没有这种规定。如有这种规定(可用一只脚去蹦)而刘翔不去试蹦则是对不起亿万他的纷丝和良心,不说对不起党和国家与人民了。那别人指责或痛骂他或出现其它更为严重的后果,他也应该承受得起,或起码不能怪别人不理解他。
我已了解到,刘翔有点偷懒,别看这一细节,也能说明一些问题的。我已了解到这次“梦八”美国冠军菲尔普斯除了个自身素质优秀外,他的刻苦努力精神的确也是他成功的重要条件,他一年365天,除星期天休息个,其余时间都坚持游泳练习,每天坚持两个多小时,从不间断。他说练得很艰苦,付出常人难以付出的代价。从这里可看出,他“梦八”的真正原因。其他世界冠军的获得也是通过艰苦努力才实现的。当然刘翔也得过一次奥运冠军,也得了数次其它级别比赛冠军,也是通过艰苦努力取得的。但以前的荣誉只能代表过去,并不能代表现在,更不能代表未来。但这次,刘翔退赛,如果除去一些客观原因,那么主观原因是否也存在一点呢?如果比赛规则允许一只脚去蹦而不去蹦,则是你刘翔的原因了。那怕所有栏杆全被你碰倒,只要不是故意的,那怕最后只得过末名,我想只要你刘翔能坚持到最后时刻,那么那时的你,恐怕真会惊天地泣鬼神(如果真有)了。至于世间的人类,恐怕都会感动得泣不成声了。恐怕你刘翔的声誉会大大盖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了。作为有把人捧为神的传统的中国人恐怕真的会把捧为神来朝拜了或敬仰了(当然我除外,因为我从不崇拜体育名星,因为他们不能救国救民,只有国强民富了,才能产生体育明星,而不相反)。
最后谈一点启示,就是刘翔现象或事件给我们的一些启示。
刘翔事件启示之一,就是不要太冠军当回事。冠军是人不是神,是人总有弱点,捧得越高,跌得越惨,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
启示之二,要诚实,要诚信,不能搞欺瞒。身体好就说好,不好或不太好就不好或不太好。不能参加比赛就不能参加比赛,众目睽睽之下的比赛决不是游戏,想上就上,想下就下。为人要诚实,为领导人也要诚实,包括教练与队医都要诚实,运动员到底能否参赛一定科学鉴定清楚,来不得半点马虎与大意,更来不得一丝的假与瞒与骗。
启示之三,现场赛区解说员或相关人员要给观众解释清楚一些比赛规则。广电比赛演播室的主持人与解说员一定要给广大观众简单解释或介绍相关比赛规则。以免造成大面积的误解或由误解而引起的一些风波。
启示之四,不要过于崇拜体育明星。要知道,体育明星的产生有赖于国富民强,没有国富民强,是不可能产生各种明星的。1932年的中国就不可能产生世界冠军,因为那时的中国是四分五裂,是真正的“东亚病夫”。现在国富民强了,才能产生大批世界冠军。而世界冠军的产生,除其个人努力外,主要归功于国家与人民。而国富民强,主要归功于科学技术,这里的前提是和平年代,所以不讲政治方面(如路线方针政策等条件)。没有科技进步,就根本谈不上国家真正强大,人民真正富裕。所以我们如果要谈崇拜的话,应崇拜那些爱国爱民的广大科技专家学者们。他们真的是奉献得多,获到的少啊。中国的现代化事业真终还得靠他们啊!当然,笔者在这里,丝毫也没有轻视其它行业工作人员。其它行业也少不了。我强调的是第一生产力即科学技术的极端重要性。而不是轻视或忽视其它行业及其工作人员。请大家千万不要误解呢!
启示之五,就是作为观众,在未了解事实真相前或对某些知识或规则未真正了解前不要轻下结论。当然可以作些善意的适当的分析或批评或赞扬,不要太过。要客观公正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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