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正在施工中的深圳市地铁二号线东延线侨香路站工程与该市福田区港中旅花园二期小区业主发生纠纷,业主指称该工程不仅是违规开工的“黑户工程”,而且还强拆小区的围墙、占用绿地和消防通道,甚至设计方案本身有“避让附近正在兴建的公务员村”之嫌。(《中国青年报》7月12日报道)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均属于业主共有。深圳地铁公司强行拆除小区围墙进场施工,而且在没有和物权人达成绿地使用协议的情况下就先行占用。不过这在施工方眼中似乎不是什么大事:“买房子不就是买70年的使用权吗?土地还是国家的”,况且“围墙又不是你的住房”。更有甚者,地铁公司有关人员用“黄河入海总不能让几根柴火挡住”这句余秋雨先生的话来反驳,倒是颇有几分别样的“豪迈”在其中。
的确,黄河总是要入海的,但笔者感兴趣的是,黄河入海到底要挑哪几根挡路的柴火开刀?如何选中当下这几根无权无势的柴火,而偏偏远离那“正在兴建的公务员村”的?地铁线路的可行性研究工作由规划局等政府部门会同地铁公司共同进行,要知道,这当中凑巧被照顾到的小区住户恰恰就包括那些做规划、甚至决定规划的公务员们。试问,这个所谓“最牛处长村”怎么能不被怀疑、不被传言包围呢?
没有正当的解释,地铁公司拍胸脯的说法,在那些平民业主看来其实是欲盖弥彰。黄河入海,到底会选中哪几根挡路的柴火开刀?这就是个最基本的程序正义与利益方回避问题。在当下中国的语境中,城市建设规划不考虑“最牛处长村”这一至关重要的因素,显然是需要程序来加以保证的,公权力不可能获得天然的道德优势。在尽可能公平的前提下,建立一种利益冲突的协调机制和城市决策的共同参与机制,这是看似奢侈、其实却再基础不过的要求。
□萧锐(山西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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