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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志强:我不看好限价房
    https://www.guandian.cn 2008-03-03 23:08:28 来源: [ 经济观察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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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年住宅市场化开端,失误在于没有建立起与商品房相适应的“租赁市场”。

      经济观察报:现在有“中产阶层”也纳入住房保障的提法,这是否意味保障范围正在延展?

      任志强:关键词是“帮助”中产阶层,是“帮助”,不是纳入保障范畴。

      经济观察报:那么“限价房”的供应,是否可以看作是“帮助”的开始?

      任志强:我不看好“限价房”。

      如果提“经济租赁房”,我认为如果有合理的机制,是可行的,因为租赁房产的产权毕竟只是租赁,而不是出售,所以更容易做到透明、公正,灰色空间要小得多。但是“限价房”就是“财产分配”了,补砖头一向难以公正、透明,反倒有可能造成更大的不公平。

      经济观察报:就住房保障而言,框定在一个什么样的标准下,更为可行?

      任志强:对于住房问题,有两个层次的问题需要厘清。一个是居住权,二是迁徙权。

      先说第一个,居住权。这个属于“人权”范畴,是基本生存权。一个社会当然要维护这个底限。但是底限到什么程度,争议比较大。

      经济观察报:你认为的“底限”是什么?

      任志强:我最近在看马尔萨斯的一本书,《人口原理》,现在看来,当初对马尔萨斯的人口论的大肆批驳,值得反思。

      马尔萨斯对于当时英国的《恤贫法》给予批评,他认为正是过度保障,使得那些享受保障的人群,变得更懒、生活更没有节制。

      这是他在书中写的:“《恤贫法》带来的害处是无法救治的,这类制度的缺陷有降低那些不受教区救济的人的生活境况的趋势,使贫民的数目增多。”

      “英国的恤贫法无疑是为仁慈的目的而订出来的,但是事实证明它并没有达到这个目的。”

      马尔萨斯并不是简单地否定人口增长,而是在说社会救助的“尺度”。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认为住房保障,应该是“安全网”,比如对于社会人口的10%予以保障是应该的,但保障是实现居住权,而不是给予“舒适度”,不是制造“弹簧床”,我们的财力也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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