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五年内建设20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平均每年约400万平方米),而今年二季度即将启动首批1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近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上海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2008-2012年)》(以下简称“规划”)公布了上述信息,至此,业内猜测已久的住房保障规划终于尘埃落定。
“实际上,上海已经跑步进入‘住房保障时代’,”易居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回建强感慨,“因为《规划》不仅确立了5年2000万的经济适用房目标,还明确未来五年内新增廉租房受益家庭达到10万户,并且要大力提高实物配租的比例。此外,上海还酝酿推出限价房。”
十余年“休眠”
上世纪九十年代,上海率先将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进行合并,在市场上取消了经济适用房的供应。此后十多年的时间,重大工程配套用房和极少量的廉租房(实物配租部分)就成为上海的保障住房供应。由于配套用房在住房保障方面存在先天的缺陷,因此受到社会的诟病。
随着中央调控思路的转折,上海经济适用房经过十多年的“休眠”终于“重出江湖”。《规划》显示,2008年上海要建设4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约占住房建设总规模的20%。“这个比例是相当高的,”佑威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薛建雄坦陈。
《规划》显示,未来五年,上海将建设20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值得注意的是,此‘2000万’与三年前的‘两个1000万’是完全不同的,”回建强说,“可以预期,如果这2000万平方米的住房能够顺利建设完成,进入市场,那么可以解决近30万个经济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其意义是重大的。
条件放宽方式多样
《规划》针对不同的困难家庭推行了“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健全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研究实施‘租房贴费’政策”、“推进旧区和旧住房综合改造”等各类的保障方式,“可谓是‘要房给房,要钱给钱’。”汉宇地产市场研展主任邵明浩分析。
除了推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外,面对“僧多粥少”的实际情况鼓励困难家庭自己租房,由政府补贴一部分租金,另外,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区域,新建或改建部分集体宿舍和集体公寓,定向出租给来沪务工人员”、对廉租住房条件的孤老、残疾、患有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等家庭实施“实物配租”,“这都是也是行之有效的好方法”。邵明浩说。
“另外,上海在经济租赁房这个‘先锋’领域也有动作。”回建强说,“如上海嘉定区在今年1月份完成出让的上海16号公告土地中明确规定,住宅用地开发商必须在已经获得的土地中按照5%的建筑面积配建保障性住房用于政府回购,政府的回购价格为4500元/平方米。”
《上海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要点
1.总量到2012年,累计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达到30万户。规划期内,累计筹集和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约2000万平方米(平均每年约400万平方米),占同期全市住宅建设总量的20%左右。
2.渠道通过推进旧区和旧住房综合改造、研究实施“租房贴费”政策,进一步改善城市居民家庭的住房条件。多渠道收购适用于廉租住房的各类房源。在中环以内,收购部分存量产权住房和不成套公有住房承租权;在外环周边,收购小套型配套商品房。政府给予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社会机构和私人提供房源,用于住房保障对象租赁。同时,加快完善工作机制,逐步改善来沪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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